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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论文

灯光昏暗业主摔倒物业担责15%
作者:吴远国 律师  时间:2019年08月31日
灯光昏暗业主摔倒物业担责15%
  案例:
1月,朱某到小区地下室车位取物,途经过道时,由于过道上方电灯坏掉,车库光线有些昏暗,而朱某年事已高,在途经过道时不慎摔伤,先后花去治疗费用3.1万元。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.2万元。
  说法:
  法院审理认为,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人,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维修、保养、管理义务,因事发时光线昏暗,客观上导致行人通行不便,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,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在尽到一般人管理义务上存在瑕疵。
  此外,朱某作为成年人,在经常出入的小区地下车库,理应注意到进出过道上有门槛,但因自身未能充分注意,自身过错明显。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5%的责任,朱某本人承担85%的责任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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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远国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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